admin 發表於 2021-2-2 15:30:18

了解台灣信用卡“卡奴”的悲惨生活

“卡奴”一词最早源于台灣,是指没有能力了偿透支信誉卡的卡民。亚洲金融風暴后,从2000年起头,利用“信誉卡”、“現金卡”透支消费几近成為台灣的一时風俗。银举动倾销“信誉卡”、“現金卡”,也在制造“借錢是崇高举动”的糊口观念,鼓动勉励公众大量利用“信誉卡”乃至透支,扩展消费。

當时,各家银行在马路上摆着小摊,消费者只要填表,根基就可以辦卡。消费者辦卡不消缴交任何用度,乃至还可领一堆赠品回家。辦卡轻易,但貸款利率很高,一般都在15%到18%之间。不少人面临金融機構轮回利錢、违约金、手续费等用度,终极入不够出,背负高额卡债而沦為“卡奴”。2006年,据估量,台灣有70万卡债族,均匀每人欠债190万元新台币。

关于“卡奴”暴增的缘由浩繁。有查询拜访發明,62%的人认為是过分消费酿成的,此中因创業或做生意周转必要透支而负债的比率為29%;因家庭变故或赋闲等糊口坚苦引發的合計也占29%。

繁重的债務压力,让“卡奴”成為社会不安宁的隐患。“赋闲青年當街掳掠,只為3万元卡债”、“某女大学生欠卡债10多万,吊颈自尽!”“70多岁老父亲因儿子20多万元的卡债,被索债公司逼得走投无路!”……此类消息屡见诸台灣报端。

据统計,在“卡奴”问题最岑岭时代,台灣正當的索债公司就达900多家,这还不包含大量的不法索债公司。按照2006年台灣警方的查询拜访统計,每一个月最少有40个以上的“卡瘦身產品,奴”,因卡债而走上死路。

因“卡奴”風暴已造成紧张社会问题,台政府也起头参與解决。2007年6月8日,台“立法院”經由过程“消费者债務清算条例”,此“条例”那时被视為“卡奴”解放的福音。不外,“条例”中也設有老虎機遊戲,“反豪华条目”,對负债的“卡奴”糊口有严酷的限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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