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 唐保虎
華商報訊(記者 唐保虎)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,星城下載貸款買車,渭南市民聶先生和邊先生卻遭遇了貸款買車的煩心事。他倆通過一傢汽貿信貸公司貸款買車,因為信貸公司老板失聯,他們為此將多還一個月車貸。緣由:信貸公司第一個月車貸未交銀行
“2014年9月從渭南買的車,找朋友在大荔鴻慶汽貿信貸公司貸的款,9月底我還了第一筆車貸,每次還貸都會先匯入鴻慶汽貿老板蒙某的賬戶,蒙某再將車貸還給中國工商銀行渭南高新區支行,2015年11月,銀行說鴻慶汽貿老板失聯,以後車貸直接打給銀行並給了一張銀行卡,到今年9月就可以還完36個月車貸,6月初銀行說需要補交一個月車貸。”傢住渭南市臨渭區陽郭鎮劉村聶先生說。
“9月29日我打了第一筆車貸給鴻慶汽貿,大部分存款憑証我都保留著,今年6月初銀行通知讓我多還一個月車貸,我覺著不合理,紅金V哥,第一月的車貸打給了鴻慶汽貿的蒙某,銀行應與鴻慶汽貿協調解決,而不是由車主承擔。”與聶先生同村的邊先生說。
華商報記者從邊先生提供的存款憑証上看到,2014年9月29日,他存款2669元到蒙某個人賬戶,另一憑証上顯示2014年11月2日第二次存款到蒙某賬戶,鴻慶汽貿給邊先生的還款計劃表上顯示的還款開始日期是2014年10月5日。而記者從邊先生拿到的銀行流水上看到,2014年11月7日銀行才收到第一月車貸,便秘。
銀行:車主不需要補交第一個月車貸
大荔鴻慶汽貿信貸公司原職工高女士表示,2014年幫兩朋友辦理了車貸,2015年4月她離職了,2015年11月就聽以前的同事說老板失聯了,很多同事還被拖欠了僟個月工資,對於車主還貸過程並不清楚。
“車主買車噹月就交了一個月車貸,而銀行審批貸款需一個過程,9月買的車,審批下來應該在10月,還款在11月初,而鴻慶汽貿可能打了個時間差,收了車主第一個月的車貸,卻沒有替車主繳納那部分錢,車主按鴻慶汽貿的還款計劃還完36個月車貸,而銀行實際上只收到35個月車貸。”中國工商銀行渭南高新區支行一郭姓工作人員說。
銀行另一工作人員說:“針對鴻慶汽貿的問題,我們已經報警,因鴻慶汽貿產生的車主還貸問題,目前銀行領導正在開會研究解決方案,這個月底會給車主答復,不讓車主遭受損失。”
7月31日,車主邊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,銀行打電話說只需要按計劃還完36個月車貸,第一個月車貸不需要車主補交,銀行會解決這個問題,等事情完結後會給開具還款結清單,讓我們等電話通知。
頁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