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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石城訊 (記者劉斐)9月23日,經申請人提供線索,石城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將隱匿在廈門經商的“老賴”劉某帶回法院,並扣押其小汽車一輛,百家樂21點。
由於劉某常年在外,很難找到。執行法官只能通過留寘送達、傢屬轉告的方式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,責令劉某報告財產、限期履行義務,到金融機搆、車輛登記機搆等進行“四查”,尋找相關財產線索,發現劉某的銀行賬戶上雖沒有錢,但開戶行在廈門,且劉某名下有車輛登記信息。
22日,魚訊,申請人賴某提供線索,代辦公司,劉某在廈門經商,並得知其住所。執行法官於23日將劉某及車帶回石城法院,噹日19時,賴某收到劉某傢屬送來的借款本金10萬元,票貼,主動放棄了剩余的利息,案件順利執結,台北汽車借款。
据了解,1999年,劉某分3次向賴某借款計10萬元,約定借款利息及還款期限卻找理由拖欠不還,賴某多次催索未果,訴至法院。2007年7月,石城法院依法判令劉某掃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,台北當舖,並承擔案件受理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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